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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全國小型風帆船競賽 (成績納入台灣盃全國帆船錦標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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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案下載
)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運動總會 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中華民國帆船協會 承辦單位:基隆市政府交通旅遊局觀光行銷課、基隆市體育會帆船委員會 協辦單位:基隆市議會 / 基隆市體育會 / 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 / 基隆市警察局 / 基隆市消防局 / 海洋大學 / 基隆市體育會水上摩托車運動委員會 比賽日期: 96年6月30日至7月1日(星期六、日)共二天 潮汐時間:另附 比賽地點:基隆大武崙沙灘至外木山海域 比賽船型項目:各船型未滿五艘船報名註冊者,即不舉行該船型之競賽。 8.1雷射型帆船(Laser) 8.2輻射型帆船(Laser Radio) 8.3風浪板RSX型 8.4標準型風浪板(IMCO)男子輕量組 8.5標準型風浪板(IMCO)男子重量組 8.6標準型風浪板(IMCO)女子組 8.7競速型風浪板(Race Board)輕量組 8.8競速型風浪板(Race Board)重量組 8.9指定型風浪板男子組 8.10指定型風浪板女子組 8.11樂觀型帆船(Optimist)男子組 8.12樂觀型帆船(Optimist)女子組 8.13福爾摩沙型帆船雙人組 選手參賽資格規定及責任:
比賽規則: 本次比賽完全依據 ISAF訂頒R.R.S(2005-2008版)辦理。但依規定修改大會通告、競賽通知或航行指示書時,不在此限。 成績計算方式: 11.1依潮水、風況各船型預訂各實施六航次競賽;如完成六航次競賽時,將採取最優五航次計算總成績。 11.2如因天候影響無法完成六航次者,則以實際完成航次計算。但全國排名賽成績需至少完成三航次。 11.3計分: 採行 R.R.S.附錄A4.1規定之低分計分法。 依 R.R.S.附錄A9規定:選手已至起航區報到,但被列為 DNS 、 OCS 、 DNF 、 RAF 、 DSQ 等情況時,其參賽船數為該航次『起航區報到數』;若為 DNC ,其參賽數為『報名參加此次系列賽的合格『帆船數』。 獎勵:各船型、級別取個人最優前三各頒獎盃乙座、獎狀乙紙。第四至六名各頒獎狀乙紙。但樂觀型帆船前三名另各頒獎學金新台幣 (下同)參仟元整,第四至六名各頒獎學金貳仟元整;福爾摩沙型帆船雙人組前三名另各頒獎金參仟元整,第四至六名各頒獎金貳仟元整。 安全規定: 參賽船隻航行時,選手均須穿著救生衣,違反者逕以 DSQ裁罰,競賽委員會並得禁止其繼續參加未舉辦之系列競賽。但進行緊急救援之必要情況下而違反者,不在此限。 競賽委員或競賽安全官均得視現場狀況急迫與否,逕行要求參賽選手退出比賽或指示救生艇拖回岸上。 本次比賽大會將為全體選手以及競賽或相關工作人員統一辦理平安保險。 報名規定: 報名表直接下載使用。 請各縣市帆船委員會彙整報名;個人或前開規定以外之單位之報名,本比賽大會將不予接受。 (各大專院校與樂觀型帆船專案培訓學校亦得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本次比賽) 免收報名費。 請依報名表格逐項清楚填寫參賽項目。 報名日期: 96年5月15日至96年6月15日。 報名傳真電話: 02-24329646 E-mail:chung.s343@msa.hinet.net 洽詢電話: 0910-140579(葉小姐) 14.11 住宿地點:請參閱附表三。 請下載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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