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東北角海洋盃暨 九十二年全國體育盃帆船錦標賽
重型帆船對抗賽 (Keelboat Match Racing)
競賽通告Notice of Race(屬大會通告之一部份)
適用規則:以ISAF頒發2001-2004 RRS為主,並參照附錄C對抗賽章節規定辦理。
比賽航線:由龍洞外海域 航行至 福隆外海域,每日暫定一航次(頂風)。
起航線:大會旗(RC艇) 與 黃色浮標 間。
終航線:大會旗(RC艇) 與 黃色浮標 間;起航前告之終航方位角度或座標。
識別旗高度統一:由後甲板起2公尺處。
●各船需有專人守聽及連絡無線電;海事VHF CH#68。
起航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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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航(分)前 |
展 示 |
降 下 |
音響 |
代表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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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F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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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 |
注意信號 Attention sign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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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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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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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航次數字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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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 |
預告信號 Warning sign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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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P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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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 |
準備信號 Preparatory sign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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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藍旗、黃旗 或二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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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 |
預備起航結束End of Pre-start enter ti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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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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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次數字旗、 P旗 |
一聲 |
起航信號 Starting signal |
**只有在參賽船違反C4.2時才需展示;C4.2準備信號(P旗)之後二分鐘內,參賽船應從航線的一側明確的越過起航線到達預備起航的一側。展示直至裁判給予處罰或起航前一分鐘,取其早者。
一般規則General Race Rules
黃旗&藍旗 識別旗:每一參賽船起航前在艉舷處升有識別旗,升有黃色識別旗的參賽船將由起航區右側進入起航線,升有藍色識別旗的參賽船將由起航區左側進入起航線。
裁判信號Umpiring Signals
抗議時:參賽船需展示Y旗,裁判將儘速做出決定,會吹出一長聲響口哨及展示識別旗或
旗號如下:
綠白旗(裁判船):繼續比賽,裁判看不出有違規事件。
黃旗&藍旗(裁判船):假如裁判船展示有黃旗或藍旗時,此被裁判船展示的參賽船將受處罰。
紅旗:裁判船的紅旗與參賽船的黃旗或藍旗同時展示時,意為此船需立即接受處罰,
C7.3(d)紅旗的處罰是不可延後處罰,但不可在起航前自罰。
黑旗:裁判船的黑旗與參賽船的黃旗或藍旗同時展示時,意為此船已失掉資格,其對手已
獲勝,此黑旗並不常使用,一般只用在特別訓戒行動時。
處罰Penalties:處罰為轉一圈360度的自罰,當航行在迎風航段的航線時,其自罰為做一個
順風換舷動作,當航行在順風航段的航線時,其自罰為在降下袋帆後,做一個迎風換舷
動作。
計分:以RRS附錄C12計分:每場對抗賽的勝者得1分,平局時各得0.5分,輸者不計分。